70岁老人签订28份私教协议,法院判令企业退还大部分费用
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日前夕,岁老私教3月13日,人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“公正司法促消费,订份大部AG超玩会入口繁荣市场拼经济”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。协议
发布会介绍,法院分费广州法院2024年共处理消费纠纷2.1万余件,判令数量同比2023年有所下降,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.2亿元。退还其中,岁老私教新兴消费领域问题增加,人签经营不规范问题亟需治理。订份大部以网络消费为例,协议部分商家虚假宣传、法院分费AG超玩会入口商品质量问题、判令售后服务缺失等问题比较常见。企业另外,教育培训、美容美发、健身服务等预付式服务暴露出“捆绑销售”“霸王条款”等行业乱象,“卷款跑路”“退费难”等现象时有发生。
此次披露的典型案例中,同样有一案与预付式服务有关,涉及年近70岁的老人追回百万余元私教费,引发关注。
案情显示,谢某年近70岁,一年内与某运动公司共签订28份私教协议,并支付百万余元私教费。私教协议约定的课程为拳击、普拉提等。但在协议实际履行过程中,该公司存在同一时段内叠加扣除不同课程费用的情形。此后,谢某以身体不适等原因提出退费,该公司不同意,谢某遂提起诉讼。
法院认为,案涉合同具有显著人身性,且约定的服务项目及上课频率明显不适合老年人,故支持谢某解除合同的请求,判令退还尚未履行的大部分费用。另外,由于双方合同中无明确约定允许同一时段内叠加扣费,且该公司曾于某日同时段扣除八个课程的费用,明显违背常理,故亦支持谢某要求该公司返还多扣课程费的请求。
典型意义:
本案聚焦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,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诱导性营销损害老年群体合法权益。针对无正当理由重复扣费的行为,通过司法裁判划清依法经营边界。本案为规范老年人消费市场提供了司法范本,既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,又引导广大老年人增强理性消费意识,从而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南方网、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
通讯员 张雅慧 陈诗媛 尹科
- ·粤游新意|打造现代旅游消费引领地,广东打算这样干!
- ·我市交通振兴取得丰硕成果
- ·“壮美广西·重大项目建设巡礼”主题采访活动走进我市
- ·我市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
- ·4月3日将迎清明节前车流高峰!假期出行需注意→
- ·贵港海关:远程属地查检助力便捷通关
- 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工作指导组到我市调研
- ·南宁海关“关企面对面”活动在我市举行
- ·缅甸地震救援需募集资金?救援队声明:系冒充!
- ·“永乐行八桂——大典里的贵港”展览在市图书馆展出
- 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调研组到港北区调研
- ·周日特刊丨旺井岭梁氏大坡第围屋:中村圩上的一颗明珠
- ·注意!4月3日起珠海金湾部分路段有调整
- ·港南区以实绩实效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
- ·贵港市玉林企业家商会获评为5A级社会组织
- ·我市30家企业参加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