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
掌上梅州讯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)》于11月27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,梅州为贯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,市校实现民主立法、园足九游开门立法,球发求意求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梅州人大官网和《梅州日报》刊发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,展促即日起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。进条见稿界
2018年,例草教育部批准我市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。案修2019年,改征教育部批准我市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“满天星”训练营建设,向社是开征全省唯一拥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和“满天星”训练营的地级市。目前,梅州全国还未有一部以足球运动为主题的市校九游法规,梅州作为“足球之乡”,园足校园足球工作底蕴深厚,球发求意求意开展校园足球立法,是对我市校园足球过去卓有成效工作的一次提炼总结,是对我市校园足球创新发展模式的一次探索尝试,也是对我市校园足球打造新时代发展样板的一次创新实验,将为梅州擦亮“足球之乡”金字招牌和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提供先行先试的示范。
市人大常委会将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列为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项目。条例草案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,在深入调研基础上,充分借鉴外省、外市先进做法研究制定。11月27日,条例草案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后,形成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,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。
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共计34条,分为总则、教育与普及、发展与提高、保障促进监督、法律责任和附则等,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校园足球工作的统筹规划、发展促进和监督管理等活动,在宣传引导、幼儿启蒙、学校责任、家长支持、学生参与、球队和竞赛体系、成长通道、文化建设、场地和师资保障等方面力求创新。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宝贵意见,可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(邮寄地址: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大道88号市人大402室,电子邮箱:mzrdfgw@163.com),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。
梅州日报记者:林德培
编辑:林仪
审核:张英昊
- ·冰岛火山喷发,当地进入紧急状态!中使馆提醒→
- ·佛冈县:“树”字赋能,共创绿美
- ·客家人过年,少不了一只卤鸭,更少不了烟火气
- ·全国人大代表、阳春“鸡司令”谢汝朋:建议开展联合育种、扶持特色农业
- ·东部战区圆满完成联合演训各项任务
- ·元宵送健康!万绿河源山茶油亮相广州地铁
- ·“三角生鱼杯”鱼王擂台赛,今年“鱼王”重8.52斤!
- ·全国猪料、禽料、反刍料、水产料产量排行榜出炉
- ·4月4日全国接待现场祭扫群众3302.61万人次
- ·红掌新品种培育走前列,广州这样打造“千万级”花卉育苗工厂
- ·满满国潮范!热辣滚烫的云浮郁南非遗文化盛宴惊艳启幕
- ·十大名厨同台竞技,三角生鱼“厨王”火热出炉!
- ·剑指全运!全国男子举重锦标赛广东队夺4金4银2铜,团体总分第一
- ·去广州“掘金”!2024年江门市博士和青年人才招聘专项行动开启!
- ·新增40家!广东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已达375家
- ·十大名厨同台竞技,三角生鱼“厨王”火热出炉!